|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鄭琬蘋/郭美珠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3643/3575 |
| 機關代碼 | 3.79.59 |
| 單位名稱 | 文化資產科/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
| 聯絡人 | 鄭琬蘋/郭美珠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3643/3575 |
| 傳真號碼 | (02)2725336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699,6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無違約情形,機關得後續擴充3個月(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174,900元),廠商應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1/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29 11: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本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勞務採購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下列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其他服務類或其他證明文件: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20 病媒防治業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但應於本機關通知期限前補正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局文化資產科承辦人鄭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43 二、本案預計於107年11月22日上午11時於士林官邸正館辦理現勘,考量現場管理維護及文物安全,將統一帶看外圍環境。另囿於場地,請有興趣之廠商(每公司至多2人)於11月20日(二)前向現場管理單位鄭小姐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提供現勘人員姓名、聯絡電話與公司名稱,以利現勘當日核對 (現勘人員姓名需與到場現勘人員相符,現場需提供名片或身份證明文件核對,否則現場有權利拒絕該員進入),11時統一現勘,逾時不候。鄭小姐聯絡方式:02-2883-9714分機200;[email protected]。。 三、本案開標日期107年11月29日上午11時係資格審查。將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審時間。 四、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7年12月28日 五、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5%。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八、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