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10/21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9.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凃家棋/(業務)吳卉筠#316 |
| 聯絡電話 | (02)25775931#352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7793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得標廠商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合格分數75分以上)時,機關有權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洽原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為1年(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0/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0/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0/27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月27日內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招標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依法登記立案廠商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資格需具備登記營業項⽬列有C7印刷及其輔助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僅須任⼀項符合即可。 2.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6個⽉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期或前⼀期) 4.餘詳本處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已奉准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25⽇前以書⾯⽅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0⽉25⽇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經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屆時由本處業務課另行通知採購評審時間及地點。 四、本案為第2次招標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之採購實質內容,僅修正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為110年10月26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為110年10月27日上午11時。據此,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進行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0/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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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