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靜雅/規格李俊傑8313 |
| 聯絡電話 | (02)27297668#6531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855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7/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入館大廳形象美學塑造、多媒體展演張力、親近便民服務設施及彩色系視覺導覽指標系統等,大範圍改造場館陳舊展示及金屬冷冽感,提供參觀民眾便利使用及美化防災館空間意象,以永續場館經營。 二、打造兒童防災教育專區,讓親子共同互動體驗,亦適合師生共遊,並藉由一日消防職人著裝出勤體驗,寓教於樂,使防災教育從幼童開始扎根學習,助於推動家庭防災觀念。 三、C.P.R.緊急救護教室場域依急救主題類別規劃設計,由大型專業急救教學步驟宣導版輔以救護器材實際教學操作,提升教學成效。 四、地震體驗區延伸防災公園開設收容起居場景及火山災害,佈展更新展區主題,以永續災害宣導功能;4樓延續陽光基金會展區題材,以社區安全教室延伸至中庭展區,串聯形成火災防災宣導專區。 五、消防博物館陳列豐富消防文物典藏,且具有消防救災設備及文化演進歷程,負有承先啟後教學意義,文物需以博物館標準層級展櫃放置保存,以避免潮濕風化損壞並結合數位典藏科技,另兼顧外國參觀貴賓規劃多國語音導覽,讓參觀消防博物館如沐歷史演進知性之旅。 六、評估計算館內用電需求,視狀況增設高低壓配電盤,整併汰換老舊線路並配新線至各層樓,讓電力系統完善。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7/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7/16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47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5年8月31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防災科學教育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採用本府府頒最新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僅須符合下列組合擇一(其中E801060室內裝修業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 : (A)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及E801060室內裝修業。 (B)其他業類五項業別之一(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或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及E801060室內裝修業。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7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7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依投標須知第57點(四)2.(6)之規定,本案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判定為不合格標。 四、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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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