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識敦 |
| 聯絡電話 | (02)27297668#6518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855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4/06 11: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4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a.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中類為I3資訊服務業、小類為I301資訊服務業、細類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等或與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須標示正副本;正本首頁請標示廠商名稱,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4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採一段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為106年5月31日。 (三)履約期限: 1.需求訪談:本項軟、硬體建置應於決標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至少完成1次需求訪談。 2.於決標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系統設計報告,併同訪談紀錄送交機關審核 3.於決標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平板電腦相關硬體及印表機交貨。 4.於決標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成電子化救護紀錄表軟體優化及擴充項目、伺服器交貨及人員教育訓練並於驗收前交付完整資料,包含教育訓練資料、所開發之程式原始碼及系統平行及壓力測試報告,報請本局辦理驗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