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6/11/0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柏蓉 |
| 聯絡電話 | (02)27772186#2612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7712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3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9 14:30 |
| 開標地點 | 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6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H702建築經理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不訂底價,資格審查合格者且評選為最優勝者優先取得議約之權利)。 二、結算方式:按總包價法結算(詳契約第3條)。 三、付款辦法:總包價法給付條件(詳契約第5條)。 四、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方式以序位法評定,固定價格給付(詳評選須知)。預定決標日期於評選會議日期後一個月內。 五、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委員黃世昌、委員柯明村、委員簡裕榮、委員林志崧、委員廖慧燕、委員吳再欽、委員袁如瑩、委員張素珍、委員王玉芬、委員章毅、委員陳建華。 六、其他: (一)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若廠商願以較低價格承攬,則視為評選項目「回饋與創意」評分參考,並以該較低價格決標。 (二)本案無獎勵金,不論審標結果,本機關均不提供任何獎勵或補助。 (三)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本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七、第2次公告補充說明 (一)第2次公告招標文件除契約第8條予以調整外,其餘均同前次公告內容。 1.計畫主持人資格調整:第八條履約管理第五款第一目:「計畫主持人1人,……曾參與2件以上都市更新案……」文字修正為「曾參與都市更新案」。 2.專案經理資格調整:第八條履約管理第五款第二目:「專案經理1人……。專案經理須依法取得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合格證書,且具有7年以上……,曾參與1件以上都市更新案……」,文字修改為「專案經理須具有10年以上……,曾參與都市更新案……」。 (二)第2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已修正,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廠商不可沿用前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工程科)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