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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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2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汪振輝 |
| 聯絡電話 | (02)27772186#260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7712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9/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9/13 14: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26萬元整(抬頭: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5/10/13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10工作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結算方式:部分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部分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三、保固期限:阻尼器部份保固5年;其餘部份保固2年(詳契約第17條規定) 四、其他: (一)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二)履約地點:龍山(龍山綜合大樓)出租國宅社區(臺北市萬華區梧州街36號等)。 (三)工程個案特殊性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之相關規定。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五、第2次公告補充說明: (一)與第1次公告差別略舉項目如下: 1.重新調整招標預算(更新投標須知、標單、圖說)。 2.工程採購契約、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無專案管理)等招標文件配合府頒範本更新。 (二)第2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已修正,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廠商不可沿用前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三)本次招標,廠商家數規定仍依第一次公開招標之規定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 (四)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本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工程科)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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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