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3.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廖志偉 |
| 聯絡電話 | (02)27590666#6523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810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7/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郵購或現場購買(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7/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7/30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4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親自送達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指定日起250天竣工,工程驗收合格日起8年全責維護保養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資格摘要:承包商營業項目符合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業任一項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營業項目符合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業任一項(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服務建議書16份(正本1份、副本15份)。 (六)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八)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九)電子領標者請自行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採購為適用最有利標標案,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7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7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履約地點:湖興立體、大業立體、立農公園、萬華國中、玉成國小、洲子立體、興隆公園、雅祥公園、承德公園、蓬萊國小、南港國小、玉成公園等12處停車場。 (七)履約期限(分為工程施工期間及維護保養履約期間): 1.工程之施工:機關指定日期起250日曆天內竣工。 2.維護保養自施工履約期間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起計8年全責維護保養工作(維護保養規定另詳監視系統維護保養工作說明書) (八)本案施工費預算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166萬8,313元,另含驗收合格日起共8年維護保養費816萬6,432元。總計預算金額(即採購金額)為4,983萬4,745元,投標書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九)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下列原則辦理:為辦理維護保養履約期間跨越8年度之採購需要,所附的維護費用係屬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估需用金額,先行合併招標簽約,預估需用金額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將不足金額之情形,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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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