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
| 機關代碼 | 3.79.53.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彭兆祥 |
| 聯絡電話 | (02)23658270#614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8樓 |
| 傳真號碼 | (02)236883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預估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2萬8,320元整。本案後續擴充所需經費需俟115年度及116年度預算經臺北市議會通過後始確定生效,預算如經臺北市議會刪減、未獲通過或凍結,或委託工作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本所得調整履約期限、採購項目或終止契約。(餘詳投標須知第7點)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3/11/21 |
| 原公告日 | 113/1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11/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1/28 15:00 |
| 開標地點 |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8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8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 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府頒版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23010電器零售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修改內容為投標須知第42點第七項,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款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等標期延長2日(截止投標時間延長至113年11月27日下午5時)。 二、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本所聯絡電話:23658270分機621;傳真號碼23688350;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8樓),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1月25日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四、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辦理。另本案業經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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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