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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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9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春海 |
| 聯絡電話 | (02)28969633#312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2)289618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08,416,859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9/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0/03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10/03 10:00 |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本處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壹仟玖佰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本處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算63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綜合營造業可單獨投標;若採共同投標時,須有綜合營造業與下述至多各一家,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冷凍空調業異業共同投標,總家數以4家為上限。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含以上)。 (3)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4)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2.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3.其他詳細內容請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本採購案適用最利標決標,評選項目已列入與履約能力有關之項目 |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適用最有利標決標。 二、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06年10月3日開標日僅開資格標,預定決標日為評比出最有利標廠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一)106年10月3日上午9點30分截止投標,上午10點整開資格標審查。(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預定106年10月16日下午2點30分召開本標案廠商簡報及第2次委員評選會議,地點同開標地點:本處4樓第一會議室。(三)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後將另行通知。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及提出異議期限,應於106年9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廠商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9月28日(含)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次招標文件沿用第1次招標文件及第1號補充規定,未作更動。 五、本採購案無預付款金額。 六、本採購案有物價調整。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契約)金額之百分之10(10%)。 八、保固保證金額度:本工程結算總金額之百分之3(%)。 九、決標方式:適用最有利標決標;價格納入評選。 十、本機關若有招標文件之補充規定,將於106年9月28日前公告並公布於政府採購公報及電子領標網站,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至網站下載。如投標廠商未能依規定時限領取該文件或下載所致之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0/03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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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