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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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瑛敏 |
| 聯絡電話 | (02)28969633#311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2)289618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618,559元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7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4元 |
| 總計 | 94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19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12/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8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通知開工日起算9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標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二、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項目為E103031基礎工程或E103111防水工程。(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2)專業營造業登記證。請詳閱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二、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三、為維持捷運淡水線正常營運,滲水改善工程應事先依工作申請及管制規定提出工作申請,由機關核發工作許可,且大部分工作項目必須配合每日約凌晨一時三十分至三時三十分捷運公司核可之施工容許時間,若因捷運公司特殊業務需要必須臨時縮短施工容許時間或取消當日施工許可,廠商不得因此提出異議或追加額外費用,仍應遵守契約全部約定事項。四、押標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第二十二條。五、預付款金額:無預付款。六、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10%)。七、保固保證金額度:本工程結算總金額之百分之三(3%)。八、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九、招標機關對廠商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18日(含)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十、本機關若有招標文件之補充規定,將於106年12月18日前公告並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請逕至網站下載。如投標廠商未能依規定時限領取該文件或下載所致之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19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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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