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滿前一月內由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考評優良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一年(112年8月1日~113年7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學校教職員生食品衛生安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1段169號總務處事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招標智慧文件系統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保證金:押標金免繳、履約保證金100,000元。
二、開標時間及地點:111年7月6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6樓簡報室。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應於民國111年7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即111年7月5日。
四、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總務處事務組李之齡,傳真號碼02-29365105,地址116025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169號。
五、其他:
1.詳如招標文件。
2.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校停班、停課,順延於恢復上班、上課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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