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H11508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東區特教懇談室、辦公室及教學交流空間改善工程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 決標日:115/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律動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10,430
原始預算
$ 2,310,43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
機關代碼 3.79.5.7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7321961#506
機關代碼 3.79.5.77
單位名稱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7321961#506
傳真號碼 (02)2733985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10,4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總金額168萬8,638元,分別為「教師專業空間2.0空間改善工程」94萬0,439元:直接工程費(640,439)+設備費(300,000)= 940,439元、「親師交流道空間改善工程」74萬8,199元:直接工程費(557,000)+設備費(191,199) = 748,199元;後擴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且俟各經費核定後辦理後續擴充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1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行政管理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預定於115年10月31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内。(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送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理結果,將於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校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校提出異議。 3.本案押標金、保固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均為新臺幣4萬5,000元整。 4.開標文件審查後,合格廠商將將將接續於原場地進行評審。 5.本採購決標原則:最有利標決標(須提交服務建議書6份,詳評選須知)。 6.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7.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7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7321961#506
機關代碼
3.79.5.77
單位名稱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7321961#506
傳真號碼
(02)27339859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10,4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總金額168萬8,638元,分別為「教師專業空間2.0空間改善工程」94萬0,439元:直接工程費(640,439)+設備費(300,000)= 940,439元、「親師交流道空間改善工程」74萬8,199元:直接工程費(557,000)+設備費(191,199) = 748,199元;後擴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且俟各經費核定後辦理後續擴充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1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行政管理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預定於115年10月31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内。(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送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理結果,將於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校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校提出異議。 3.本案押標金、保固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均為新臺幣4萬5,000元整。 4.開標文件審查後,合格廠商將將將接續於原場地進行評審。 5.本採購決標原則:最有利標決標(須提交服務建議書6份,詳評選須知)。 6.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7.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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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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