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米琬如、李潤婷 |
| 聯絡電話 | (02)29365522#321、387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
| 傳真號碼 | (02)293650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之擴充條款,由本所整體評估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表現良好,且無履約爭議者,以原合約工作項目單價展延期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其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4,705,129元整(信義區上限為1,438,600元、南港區上限為1,018,529元及文山區上限為2,248,000元。)(詳投標須知第七點及需求書)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1/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1/20 10:30 |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項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 2.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程、結構⼯程、⽔利⼯程、⼤地⼯程、⽔⼟保持、園藝。 3. I101061⼯程技術顧問業,科別:⼟⽊⼯程、結構⼯程、⽔利⼯程、⼤地⼯程、⽔⼟保持、園藝。 4. 其他業類: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
| 附加說明 |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投標廠商應就3區公所分別填寫詳細價目表,倘廠商報價超過各區公所公告之固定費用(信義:143萬8,600元、南港:101萬8,529元、文山:224萬8,000元)或超過總固定費用(470萬5,129元),則為不合格標。】 ※補充說明 ⼀、本案為臺北市3行政區合併由臺北市文⼭區公所招標,決標後分別訂約。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並以序位法評選,投標廠商應備服務建議書。 三、機關保留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擴充期間自116年1⽉1⽇⾄116年12⽉31⽇,各機關後續擴充上限如下: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為143萬8,600元、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為101萬8,529元、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為224萬8,000元。後續擴充總上限金額470萬5,129元整 四、提醒投標廠商應檢附信用證明:如為不具法⼈⼈格之廠商(如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應依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第3子⽬e規定,以其「負責⼈個⼈戶方式」申請票據信⽤資料(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查詢。 ※其他: (⼀)⾃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廠商得電⼦領標,於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領標電⼦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26⽇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將於115年1⽉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87(李⼩姐);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米⼩姐)。 (六)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然人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1/1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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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