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邱裕原 |
| 聯絡電話 | (02)27831343#612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
| 傳真號碼 | (02)27826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2,473,899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350元,請現金付款。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35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8/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17 09:30 |
| 開標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70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9/1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12/20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8月16日下午17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 |
| 其他 | 1.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70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4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整。 2.本案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其資格文件、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需分別密封,亦無需另備證件封及價格封。 3.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邱先生;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816王先生。 4.本案預定106年8月17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開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8月10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8月15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與案號10614顯著差異之處為: (1)修改決標方式為最低標。 (2)修改履約期限至106年12月20日。 (3)刪除部份工項,但預算金額不變。 (4)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金調降。 (5)工程進度達25%、50%及75%時,查驗合格後,在工程進度估驗計價1次。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