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德偉、蔡孟君(分機368) |
| 聯絡電話 | (02)27925828#321 |
| 機關地址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791898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1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於契約到期前由所整體評估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無重大違者,依原契條件單價核算款與續約1年,擴充其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預計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100,000元整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1/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酌收工本費5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1/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26 10:00 |
| 開標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07年5月17日府工採字第10730004100號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80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相關清潔服務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 |
| 110萬元 | 整。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1月23日下午 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 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 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 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
| 履約保證金額度 | 契約金額之10%,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
| 其他 | 1.本案採 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 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 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對本 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秘書室蔡孟君小姐,聯絡電話:27925828轉368。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 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7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07年11月23日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 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6.本案預定決標日107年11月26日。 7.本案係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 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將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約定於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第4目)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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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