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0/3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01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教育局秘書室文書股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期限較長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餘詳附加說明欄)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9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24428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應包含I3
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
供應服務業(其餘資格條件及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說明如下: 修正投標須知內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1.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期間內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8萬元整、保固保證金為5萬4千元整。 3.本案老舊檔案編目作業係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移交本局民國40-50年公文檔案,如需現場評估請於招標公告日起5個日曆天內,洽本案承辦人(紀小姐02-27208889分機6472)偕同至檔案存放地點完成勘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10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1年10月28日。 5.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需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本專案契約正本維持紙本用印,惟副本需至臺北市政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https://mydoc.gov.taipei/)製作電子化契約及完成簽署,廠商應於電子化契約製作前取得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XCA,網址:https://xca.nat.gov.tw/)。如有特殊事由無法製作電子化契約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7.因應防疫期間市政大樓辦公區域及電梯進行人員出入管制,若廠商採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或派員出席開標,請電洽(02)2720-8889分機6470 陳小姐聯繫相關事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fetched_at
2022-10-21T09:25:23+08:00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教育局秘書室文書股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期限較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餘詳附加說明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9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24428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應包含I3 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 供應服務業(其餘資格條件及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說明如下: 修正投標須知內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1.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期間內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8萬元整、保固保證金為5萬4千元整。 3.本案老舊檔案編目作業係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移交本局民國40-50年公文檔案,如需現場評估請於招標公告日起5個日曆天內,洽本案承辦人(紀小姐02-27208889分機6472)偕同至檔案存放地點完成勘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10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1年10月28日。 5.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需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本專案契約正本維持紙本用印,惟副本需至臺北市政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https://mydoc.gov.taipei/)製作電子化契約及完成簽署,廠商應於電子化契約製作前取得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XCA,網址:https://xca.nat.gov.tw/)。如有特殊事由無法製作電子化契約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7.因應防疫期間市政大樓辦公區域及電梯進行人員出入管制,若廠商採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或派員出席開標,請電洽(02)2720-8889分機6470 陳小姐聯繫相關事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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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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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檔案委外掃描清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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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43-資料處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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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