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59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臺北市政府委託辦理「西中非營利幼兒園」

💰 預算金額: NT$ 293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08/06/06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3/18 17:00 | 開標:2019/03/19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6100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68,192
原始預算
$ 2,932,99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87.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79.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淨如
聯絡電話 (02)27593376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傳真號碼 (02)2759336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受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連續3學年通過機關辦理之績效考評且有意延長契約者,應於契約屆滿8個月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通過者得延長契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4學年,並以延長1次為限,該4學年之後續擴充總營運成本為6,595萬5,840元,續約時機關保有重新議定條件的空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3/18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1日府教前字第1076059126號函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例如:法人登記證書)。 2.章程(僅須任一項符合): (a)學校財團法人:投標廠商之捐助章程。 (b)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投標廠商之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c)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祉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投標廠商載明前揭相關事項之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二、投標廠商應附資格文件,請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機關提供公有房地設備,供廠商營運非營利幼兒園使用,房地設備為無償提供使用。本案4學年總營運成本為新臺幣(以下同)6,130萬992元整,由家長及招標機關共同分攤廠商費用,招標機關4學年分攤總金額新臺幣293萬2,992元整,即為本案預算金額。家長4學年分攤總金額為5,836萬8,000元整,詳如招標文件說明。 二、本案採固定費用決標,招標機關4學年分攤費用293萬2,992元為本案固定費用。投標廠商應提出「4學年總營運成本」之「組成內容」,廠商所報「4學年總營運成本」扣除「家長4學年負擔費用5,836萬8,000元」即為廠商所報「固定費用」。廠商所報「固定費用」高於本案固定費用(293萬2,992元),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900145930號函函頒「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規定,不予決標。 三、本案履約期間: 1.廠商應自108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履行履約標的之供應;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雙方應於開辦日前完成委託營運標的物之點交。 2.有關本案開辦日預估為108年8月1日,惟視本局另案辦理之幼兒園整修工程完工情形,履約期間得延後,倘遇前揭情形,實際開辦日仍以本局通知為準。 四、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詳如評選須知規定。 五、本案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1萬元整。 六、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8年3月5日;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8年3月1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淨如
聯絡電話
(02)27593376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傳真號碼
(02)2759336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受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連續3學年通過機關辦理之績效考評且有意延長契約者,應於契約屆滿8個月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通過者得延長契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4學年,並以延長1次為限,該4學年之後續擴充總營運成本為6,595萬5,840元,續約時機關保有重新議定條件的空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3/18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1日府教前字第1076059126號函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例如:法人登記證書)。 2.章程(僅須任一項符合): (a)學校財團法人:投標廠商之捐助章程。 (b)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投標廠商之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c)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祉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投標廠商載明前揭相關事項之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二、投標廠商應附資格文件,請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機關提供公有房地設備,供廠商營運非營利幼兒園使用,房地設備為無償提供使用。本案4學年總營運成本為新臺幣(以下同)6,130萬992元整,由家長及招標機關共同分攤廠商費用,招標機關4學年分攤總金額新臺幣293萬2,992元整,即為本案預算金額。家長4學年分攤總金額為5,836萬8,000元整,詳如招標文件說明。 二、本案採固定費用決標,招標機關4學年分攤費用293萬2,992元為本案固定費用。投標廠商應提出「4學年總營運成本」之「組成內容」,廠商所報「4學年總營運成本」扣除「家長4學年負擔費用5,836萬8,000元」即為廠商所報「固定費用」。廠商所報「固定費用」高於本案固定費用(293萬2,992元),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900145930號函函頒「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規定,不予決標。 三、本案履約期間: 1.廠商應自108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履行履約標的之供應;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雙方應於開辦日前完成委託營運標的物之點交。 2.有關本案開辦日預估為108年8月1日,惟視本局另案辦理之幼兒園整修工程完工情形,履約期間得延後,倘遇前揭情形,實際開辦日仍以本局通知為準。 四、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詳如評選須知規定。 五、本案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1萬元整。 六、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8年3月5日;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8年3月1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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