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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036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符合以下2項資格:
1.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機構國際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 INQAAHE)或亞太品質網絡(Asia Pacific Quality Network, APQN)認可之專業評鑑機構,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業評鑑機構,符合其中一項,並提供證明。
2.過去3年內有評鑑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或相關系所(科)、學程之事實,並提供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1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4月21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4月2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請繳交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3.請繳交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
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4.本案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
5.本案公告底價金額為新臺幣4,800,000 元。
6.聯絡窗口:天母校區分區總務組 許先生 (02)2871-8288分機7622。
對規格部份疑問請洽 鄭小姐 (02)2871-8288分機780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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