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79.4.9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劉賢龍 |
| 聯絡電話 | (02)28718288#7607 |
|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
| 傳真號碼 | (02)2875398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大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17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開標室(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註說明4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4月5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2900號函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決標原則及方式:本採購為參考最有利標,公開取得企劃書、評審,符合需要之評分(比)結果,依序議價。總價決標(固定費用28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42、59點) 2.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3.評審日期與地點:由本校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3.本案技術服務之工程施工費預算金額(詳需求計畫書,廠商企劃書應詳列經費分析及服務費內容) (1)天母校區校史室裝修工程:新臺幣2,297,434元(含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及竣工使用請領費用) (2)市政管理學院教室裝修工程:新臺幣2,661,459元(含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及竣工使用請領費用) 4.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 (1)規劃設計部份: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並於規劃設計工作經機關核定10日內完成工程採購招標文件擬定。 (2)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但契約約定廠商有應提送成果報告書或監造報告書等書面資料者,應於規定期限前提送,並經機關核定後,始同意辦理本契約驗收。 5.預定決標日:由機關另行通知。(開標日起30日內) 6.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8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梁思媛/劉賢龍,電話:(02)28718288分機3102/7607,傳真:(02)28753988。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大學(地址:11153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電話:02-28718288分機7607、傳真:02-2875398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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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大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