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沈技士(9301)或潘課員(9208) |
| 聯絡電話 | (02)23511711#9301or9208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
| 傳真號碼 | (02)2341874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現金繳交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2/19 17:30 |
| 開標時間 | 108/02/20 10: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臺北市大安區公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標案驗收合格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範本併參採工程會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建築師事務所:檢附以下文件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領取。 地點:本所9樓秘書室。 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信封(A3尺吋)及回郵郵票150元整及註明案號、名稱寄達本所。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聯絡電話;0800-080-512。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08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4.開標日及截止投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截止投標及開標 。 5.本案依參考最有利標決標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審。 6.評審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投標廠商應依通知時間至現場簡報。廠商簡報之順序於資格審查後,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7.議價時間:另擇期與符合需要廠商議價,議價達成協議即決標予該廠商。 8.預定決標日期同與符合需要廠商完成議價程序之日期。 9.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價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10.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 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供本所查驗。 11.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潘課員;若對採購需求內容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301沈技士。 12.本案工程經費執行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50萬元。 13.工程履約地點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光信里延吉街236巷17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2/19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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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