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53008F10 已決標公告

青潭堰增設魚道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00,000
原始預算
$ 8,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機關代碼 3.79.2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民杰
聯絡電話 (02)83695211
機關代碼 3.79.27.1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聯絡人 陳民杰
聯絡電話 (02)83695211
傳真號碼 (02)8369518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22
原公告日 115/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28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9 14:30
開標地點 100046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46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服務實施計畫、30日曆天內提地形測量報告、40日曆天內提基設報告核定後50日曆天內提細設成果核定後10日曆天內提招標文件,含生態調查及檢核、直潭壩空庫檢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土木或水利)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為I101061,科別:土木或水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異動內容如下: 1.需求計畫書:六、工作期程(一)、(二)。 2.需求計畫書:四、委託工作成果及報告(一)服務實施計畫書。 3.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第1款。 ※招標文件有更正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敬請配合。 ※本次(第1次)公告修改事項,非屬招標文件重大改變,擬延長等標期1日曆天,截標日由115年5月27日延至5月28日,開標日由115年5月28日延至115年5月29日(開標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第1會議室)。 ※本案於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六,原訂「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5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5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一併修正為「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吳佳諺,電話:02-83695203。 二、押標金、保證金:免收。 三、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開標時間詳本招標公告。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選;第3階段:議價)。 四、決標方式:本案準用最有利標,採固定價格,以序位第一,且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約)決標,詳評選須知。 五、本案訂定固定價格:8,300,000元。廠商應將報價內容列於服務建議書內,報價不得超過公告之固定價格,超過者為不合格標。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5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5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八、依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推動計畫,契約副本文件採電子化簽署作業,得標廠商應配合登錄臺北市政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簽署契約副本。 九、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十、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一、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民杰
聯絡電話
(02)83695211
機關代碼
3.79.27.1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聯絡人
陳民杰
聯絡電話
(02)83695211
傳真號碼
(02)8369518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22
原公告日
115/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28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9 14:30
開標地點
100046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46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服務實施計畫、30日曆天內提地形測量報告、40日曆天內提基設報告核定後50日曆天內提細設成果核定後10日曆天內提招標文件,含生態調查及檢核、直潭壩空庫檢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土木或水利)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為I101061,科別:土木或水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異動內容如下: 1.需求計畫書:六、工作期程(一)、(二)。 2.需求計畫書:四、委託工作成果及報告(一)服務實施計畫書。 3.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第1款。 ※招標文件有更正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敬請配合。 ※本次(第1次)公告修改事項,非屬招標文件重大改變,擬延長等標期1日曆天,截標日由115年5月27日延至5月28日,開標日由115年5月28日延至115年5月29日(開標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第1會議室)。 ※本案於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六,原訂「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5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5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一併修正為「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吳佳諺,電話:02-83695203。 二、押標金、保證金:免收。 三、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開標時間詳本招標公告。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選;第3階段:議價)。 四、決標方式:本案準用最有利標,採固定價格,以序位第一,且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約)決標,詳評選須知。 五、本案訂定固定價格:8,300,000元。廠商應將報價內容列於服務建議書內,報價不得超過公告之固定價格,超過者為不合格標。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5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5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八、依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推動計畫,契約副本文件採電子化簽署作業,得標廠商應配合登錄臺北市政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簽署契約副本。 九、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十、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一、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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