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5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政府115年組團出國專題研究AI驅動數據治理班國外短期研習國際機票代訂案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決標日:115/06/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星拓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10,000
原始預算
$ 1,214,000
底價金額
$ 1,111,000
決標折數
99.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代碼 3.79.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文宏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機關代碼 3.79.2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
聯絡人 林文宏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傳真號碼 (02)2727823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0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11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8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15年2月11日府授工採字第1153001979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履約期限短且無編列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含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或J902011旅行業等其中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所、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總包價法,計採購桃園國際機場(TPE)至美國波士頓洛根機場(BOS)來回公務國際機票(經濟艙)16張,及本市市政大樓至桃園國際機場間來回交通接送各1趟(共計2趟),班機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需求說明書。 二、本採購業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15年6月1日以前)。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四、如本採購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應重新領標,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惟如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允許廠商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五、預定決標日期:115年6月18日。 六、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文宏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機關代碼
3.79.2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
聯絡人
林文宏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傳真號碼
(02)2727823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0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11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8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15年2月11日府授工採字第1153001979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履約期限短且無編列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含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或J902011旅行業等其中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所、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總包價法,計採購桃園國際機場(TPE)至美國波士頓洛根機場(BOS)來回公務國際機票(經濟艙)16張,及本市市政大樓至桃園國際機場間來回交通接送各1趟(共計2趟),班機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需求說明書。 二、本採購業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15年6月1日以前)。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四、如本採購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應重新領標,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惟如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允許廠商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五、預定決標日期:115年6月18日。 六、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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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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