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
| 機關代碼 | 3.79.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秘書室張小姐 / 宗教禮俗科李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6196/6237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879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5/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6/01 17:30 |
| 開標時間 | 109/06/02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第一討論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秘書室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保管款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民政局收發室(因應疫情管制門禁請電洽:1999轉6192連先生至本府市政大樓1樓收件)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09年9月7日(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僅須任一項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2020農產品整理業、A102060糧商業、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及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略以),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本機關不另行通知),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每一投標廠商得參加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配合機關要求簽到,非投標廠商之人員不得參與開標。 2.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投標廠商之人員進入市政大樓及參與開標,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合防疫措施全程配戴口罩。 3.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9年7月6日前製作履約標的示意樣品,109年7月3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查驗後,109年8月5日前配送至機關指定場所,並於109年9月7日前送交成果報告(各工作事項詳本案契約、需求說明及招標文件規定)。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5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5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6,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6/01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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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