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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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
| 機關代碼 | 3.79.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小姐/羅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6189/625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
| 傳真號碼 | (02)2759879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109年1-3月),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擴充,預計擴充金額為6萬1,587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2/22 17:30 |
| 開標時間 | 107/12/24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中央區第一討論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北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及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之合法設立公司。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民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6,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3.本案第1招標結果流標更動如下: (1)案經檢討增加1、3、4樓板打蠟費用為5萬7,770元,預算金額提高為40萬5,542元整。 (2)新版投標須知增列廠商履約能力有關之「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時需檢附此承諾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2/22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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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