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79.2.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招標:游小姐;履約:潘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87329686#29798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2)873297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項目及金額分述如下: (一)項目:委託監造服務費。 (二)金額:285萬3,000元整。 (三)期間:預計112年6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5/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5/25 14: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150天內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潘先生,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704。 二、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廠商資格審查日期,實際開會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5月14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1年5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四、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五、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86轉297695。 六、請詳閱本案需求參考項目表及評選須知。 七、後續擴充條件如下: 1.本案監造費用屬後續擴充部分,其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條第4項辦理。 2.本案考量監造與規劃設計之相關性及工程連續性,保留未來向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並得俟112年預算通過情形,與廠商辦理議價。 3.後續擴充條件如下: (1)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285萬3,000元整。 (2)擴充內容:委託監造服務費。 (3)擴充期間:預計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實際時間需視議會金額審定或施工契約訂約完成而訂),責任始自雙方同意辦理後續擴充,廠商提送相關報價,並辦理議價完成起,至監造標的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完成契約約定之所有監造服務工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處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於開標前提早抵達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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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