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79.2.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1 - 傢具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招標:左小姐、履約:秦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87329726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223號2樓 |
| 傳真號碼 | (02)873297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 設計部份:應配合本案地點設計搭配建築空間整體設計風格,並具耐用、實用性及保養便利性,另應配合本案殯儀館場地氛圍,設計具撫慰治喪家屬之風格。 2. 選購部份:應配合設計風格,並考量本案地點使用人潮眾多之耐用性及易保養維護性。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223號2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8/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223號2樓小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223號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營造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N01010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E801010室內裝潢業、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與本案相關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況了解,現場勘查時間:8月10日(三)上午10時、8月15日(一)上午10時。請欲前往勘查廠商事先來電確認。聯絡人綜企課秦美華:02-87329707。 2、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實際開會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8月8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05年8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4、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5、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5。 6、投標書應併附於企劃書內。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同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8、履約期限: (1)設計圖說、建議採購實品照片、設計品項設計圖說及採購規格清單及預算書,自決標次日起10個日曆天提送機關審查,倘審查後如退回修正(退回修正以1次為限),應於本處通知日起3日內修正完畢並繳交。 (2)應於10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設備安裝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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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