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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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5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
|---|---|
| 機關代碼 | 3.79.2.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徐晴 |
| 聯絡電話 | (02)25923934#16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8527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若未及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一年度採購作業,機關通知依本契約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延長至新契約發包為止,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即最長不得超過114年3月31日)。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3/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付款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3/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3/22 11:00 |
| 開標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多功能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維持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辦公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4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須部分符合之情形為 : (6)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JZ99090喜慶綜合服務業、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I03060管理顧問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相關業者。 1.機電維護業務得委由分包商代辦,分包廠商應具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以上營業登記證資格,並於投標時檢附。 2.投標廠商應具有高空作業人員,該人員應具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照,並於投標時檢附資格證照影本。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電話:02-25923934分機16。傳真:02-25852730,臺北市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辦公室。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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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