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環清科陳春如或秘書室吳姿瑩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7221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79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限最長至115年12 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72萬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B項-三角錐: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限最長至115年12 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8萬7,000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2/17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3萬4,000元;B項-三角錐:1萬2,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C805050)、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五金批發業(F10601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F11309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990)、五金零售業(F206010)、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F21309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其他零售業(F299990)。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 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新臺幣52萬6,120元整。 B項-三角錐:新臺幣20萬9,040元。 【履約保證金】 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6萬5,000元整。 B項-三角錐:2萬4,000元整。 【履約期限】 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依本規格提送LED反光警示套環樣品1個至本機關進行外觀審核,俟機關審核無誤並書面通知廠商後始得量產,自通知次日起7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若樣品經機關進行外觀審核結果不合格,則廠商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再次送樣予機關進行外觀審核,如廠商有送樣逾期情形,每日依該項目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 B項-三角錐:自決標次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即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分送至本機關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1.押標金繳納憑據、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4.餘詳投標須知。 1.本案114年採購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共1,879組;B項-三角錐共1,005個。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12.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3.12.1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2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B項-三角錐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005 |
| 受理單位:單位 | 個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246,225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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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