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7 - 除服裝以外之紡織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環清科葉家綸、秘書室陳彥儒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783/7221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5979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保留預算金額20%之權利,新臺幣共22萬0,450元),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3/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3/25 17:30 |
| 開標地點 | 本局6樓開標室【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萬5,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全部交清,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府修頒之財物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塑膠製業批發(C805)、交通標誌器材批發(F113)、其他紡織及製造批發(C399)、其他批發(F199)及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CZ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公告底價★】新臺幣96萬元整。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1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3,000元整。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由機關指定,如指定非機關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獨立空間堆放),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或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機關驗收合格後分送本機關指定單位清點數量無誤後責任解除。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全部交清。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含於交貨期內)須提供下列樣品及資料: (1)製作4頂(2件為領班工作帽冬帽夏帽各1頂,2頂為一般工作帽冬帽夏帽各1頂)。 (2)提送本案使用之本年度反光材檢測合格報告(迴歸反射性能)。 (3)廠商出具帽眉黑色聚酯纖維150D±10D布(領班為紅色)、帽體聚酯纖維150D±10D螢光橘色網布(夏帽)或螢光橘色布(冬帽)、反光片為PVC及帽帶(頤帶)為聚酯纖維之材質證明(本局保留送檢測中心檢驗之權力)。 (4)欠缺其一視為送樣未完成。如有送樣逾期,依逾期日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提供本局認可後,始得量產,樣品留存本局作為驗收參考(反光帽樣本請至本局環清科備查)。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3.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8.3.2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3/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