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114712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14年度廠房區汙水處理場及垃圾貯坑能美消防系統迴路B02、216等故障更新採購案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02/13 17:00 | 開標:2025/02/14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70,000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鉅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5,700
原始預算
$ 1,487,560
底價金額
$ 1,480,000
決標折數
99.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第 一 組鄒積德及第三組張瀞文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6、108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4 10:00
開標地點 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廠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代碼:E603040;營業項目: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為台灣能美防災股份有限公司或廠商具有維修NOHMI(能美)消防系統之實務工作經驗證明之文件「如契約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此外,機關就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時,應立即回復廠商,以避免廠商對剩餘等標期產生誤解或致生爭議。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一組鄒積德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76,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壹拾肆萬元整、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整。 (四)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告底價 。 (五)其它必要事項: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條第4款辦理保留決標。 3.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5.餘詳投標須知。 6.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7.為配合「室內口罩放寬」政策,自112年2月20日起,進入本廠可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惟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症狀者,建請仍配戴口罩或委託他人出席,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以利進一步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第 一 組鄒積德及第三組張瀞文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6、108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4 10:00
開標地點
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廠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代碼:E603040;營業項目: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為台灣能美防災股份有限公司或廠商具有維修NOHMI(能美)消防系統之實務工作經驗證明之文件「如契約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此外,機關就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時,應立即回復廠商,以避免廠商對剩餘等標期產生誤解或致生爭議。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一組鄒積德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76,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壹拾肆萬元整、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整。 (四)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告底價 。 (五)其它必要事項: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條第4款辦理保留決標。 3.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5.餘詳投標須知。 6.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7.為配合「室內口罩放寬」政策,自112年2月20日起,進入本廠可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惟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症狀者,建請仍配戴口罩或委託他人出席,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以利進一步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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