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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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0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慈徽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705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1,2,3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0538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委託經營,機關未有支出金額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一份新台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1/21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廠商押標金新臺幣1,000萬。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是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0月3日北市衛企字第10632820600號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2月18日至116年2月17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係為委託經營案,故採用本府財政局修正之臺北市政府委託經營管理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衛生福利部核准設立之醫療法人(須具曾經營或受託區域級(含)以上醫院之經營實績)。 2.公立醫療機構(區域級(含)以上醫院。 3.設有醫學院之公、私立大學院校(須具曾經營或受託區域級(含)以上醫院之經營實績)。 以上僅須任一項符合。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專人領購:臺北市市府路一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
| 注意事項 | 1.投標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提送服務建議書(營運計劃書)壹式25份,投標文件須用書面密封,並於規定時間內寄(送)達招標機關。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參加後續階段評選會議,預定106年12月16日為決標日。 3.本案投標廠商應繳納押標金新臺幣1,000萬元,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億元。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 其他 | 1.請檢附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如下: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 2.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3.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4.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林淑貞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098 傳真:2722-2427;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陳慈徽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705。 備註:本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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