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A項食品、藥物及微生物檢驗用耗材:8萬元整。 B項分子生物檢驗用材料:4萬元整。 C項檢驗儀器耗材:2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05年9月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以下僅須1項符合: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401010國際貿易業或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或F208021西藥零售業或F108021西藥批發業或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或C802041西藥製造業等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業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 .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廠商信用證明。
3 .廠商納稅證明。
4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7 .押標金繳納憑據。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招標領取方式及處所
1 .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 .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保證金額度
押標金:
A項食品、藥物及微生物檢驗用耗材:8萬元整。
B項分子生物檢驗用材料:4萬元整。
C項檢驗儀器耗材:2萬元整。
履約保證金:
A項食品、藥物及微生物檢驗用耗材:16萬元整。
B項分子生物檢驗用材料:8萬元整。
C項檢驗儀器耗材:5萬元整。
注意事項
1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8萬8,401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19條公開招標最低標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分項複數決標,每家廠商投標項次不限1項,請於投標時註明投標項次,開標順序依序為A、B、C。(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另本案為開口合約,以單價訂約,總價決標,以各分項預算金額為各項之契約價金上限。
2.本案各項預算金額如下:
(1).A項食品、藥物及微生物檢驗用耗材:169萬2,391元整。
(2).B項分子生物檢驗用材料:83萬7,930元整。
(3).C項檢驗儀器耗材:55萬8,080元整。
3.本案各項公告底價如下:
(1).A項食品、藥物及微生物檢驗用耗材:143萬元整。
(2).B項分子生物檢驗用材料:75萬元整。
(3).C項檢驗儀器耗材:50萬元整。
4.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 處理結果,將於108年3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