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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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26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 機關代碼 | 3.79.14.1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錦泙/陳錦泙 |
| 聯絡電話 | (02)25553000#2111/2788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0274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6個月(僅後擴期限)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領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5/09 09: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起6個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須檢附投標須知及資規格審查表所列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 除現金外之押標金繳納憑證、2.投標聲明書、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 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5.西藥販賣業或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6.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 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 件)、7.人工領標收據或領電子憑據書面明細、8.藥品許可證影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領購: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足額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106年05月02日至106年05月03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106年05月05日17:00前)。 2、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 3、決標後驗證時請提供原廠授權履約證明文件(如決標商為原廠則免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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