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125/2121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A組委託修護-JA01010汽車修理業:汽車之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B組汽車材料-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或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汽車零件配備批發零售業或有關汽車材料之買賣相關業務。廠商(於建立合格名單有效期間)為維修機關汽車需於臺北巿、新北市境內設有合法汽車修護(保養)廠所。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採書面方式審查,審查投標廠商之合法身份、營業項目。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於名單有效期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並於有效期內每年12月定期辦理檢討修正該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本案車輛維修分2組,A組委託修護組、B組汽車材料組。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將於105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如對本案需求規格有疑義者,請與本局後勤科張世宏警務正聯絡,電話:02-2331889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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