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4 - 市場研究及公眾意見調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雅琰/李肇文 |
| 聯絡電話 | (02)23313561#2522/2121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
| 傳真號碼 | (02)2383280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1/06 |
| 原公告日 | 106/01/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2樓綜合股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等儲存設備領標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1/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1/18 15: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總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學校,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投標廠商如為國內大學院校系所,應檢附學校同意辦理本局委託調查計畫之同意函。 4.參與本專案之專家學者如非投標廠商人員,應檢附其參與本專案之同意書,如未檢附該項不列入評分考量。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決標金額之5%,於簽約前繳納。 2.預定決標日:依優勝序位通知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月10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局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4.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 5.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規定辦理,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有關廠商之評選規定及優勝廠商產生方式:詳如本專案規格說明暨補充規定伍、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6.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