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
|---|---|
| 機關代碼 | 3.79.13.5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筳裕 |
| 聯絡電話 | (02)23318845#145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 |
| 傳真號碼 | (02)231192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84,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3/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31 15:00 |
| 開標地點 | 1000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L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如實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總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算90個日曆天內完成本案維護保養工作(詳如『規範書』之工作規範要求14.之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購契約使⽤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投標時必須提供所使用之漆料(底漆2種、面漆)廠牌及型錄資料供審查,未附者視同規格不符,油漆規格範本供參考如(維護規範書-附表2),底漆與面漆需相容且同廠牌。 二、廠商須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為:油漆及防蝕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9〉等資格證明供審查,未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上述詳維護規範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施工人員應至少一位具有相關繩索技術(初級(含以上)高空繩索作業訓練)證照或證明,並檢附其資料,未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1項第2款。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案係屬顯著風險事業應至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員人員詳(如維護規範書-附表8),並檢附其相關證照,未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附證明文件及其他注意事項詳如「115年度無線電通訊鐵塔油漆保養維護規範書」之規定。 二、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報價或企劃書;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投標者,業奉簽核將依上開辦法第3條不受3家廠商限制,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25⽇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27⽇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四、因應臺北市政府為全⾯推動契約文件電⼦化,除正本(紙本⽤印)2份外,須另以電⼦簽章取代實體⽤印。五、需求單位:機務組聯絡人/電話:周世偉先生(02)2331-8878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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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