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辦公大樓清潔維護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艾迪爾國際人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25,804
原始預算
$ 2,048,112
底價金額
$ 1,665,668
決標折數
9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柏毅
聯絡電話 (02)23117821
機關代碼 3.79.13.4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
聯絡人 吳柏毅
聯絡電話 (02)23117821
傳真號碼 (02)2382573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65,6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3個月,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金額計41萬6,417元,合計採購金額246萬4,529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8 17:00
開標時間 110/10/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及病媒防治業(J101020)。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117821吳柏毅,傳真:23825733,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9樓行政組。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張伯瑚,電話:23143306。 四、
決標日期 預定同開標日期。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七、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機關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八、檢舉受理單位: (一)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二) 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三)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四) 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轉1052(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2)、傳真:02-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南區。 (五)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九、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 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4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柏毅
聯絡電話
(02)23117821
機關代碼
3.79.13.4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
聯絡人
吳柏毅
聯絡電話
(02)23117821
傳真號碼
(02)2382573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65,6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3個月,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金額計41萬6,417元,合計採購金額246萬4,529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8 17:00
開標時間
110/10/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及病媒防治業(J101020)。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117821吳柏毅,傳真:23825733,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9樓行政組。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張伯瑚,電話:23143306。 四、
決標日期
預定同開標日期。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七、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機關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八、檢舉受理單位: (一)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二) 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三)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四) 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轉1052(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2)、傳真:02-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南區。 (五)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九、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 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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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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