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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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3.2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金為國 |
| 聯絡電話 | (02)25796802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號 |
| 傳真號碼 | (02)2579655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金額:新臺幣45萬元,保留3個月增購權至108年3月31日止,增購期間廠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格受託繼續履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號6樓行政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1/1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1/11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號6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9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號1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臺北市)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餘請詳閱本案契約、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分局行政組警務佐金為國,電話(02)2579-6802。 二、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 107年1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將於 107年1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分局行政組警務佐金為國電話(02)2579-6802。 三、預計決標日:107年1月11日。 四、截止收件日:107年1月10日。 五、本案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分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1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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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