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5 已決標公告

本分局瑞安街派出所女警寢室三合一床組(床、衣櫃、書桌)8組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橋富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4,000
原始預算
$ 280,000
底價金額
$ 266,000
決標折數
99.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1 - 木製品, 軟木製品, 草及編結材料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廖文傑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機關代碼 3.79.13.2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廖文傑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傳真號碼 (02)232568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5 09:00
開標時間 108/05/15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局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30天內交貨並完成組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為: 1.E801060室內裝修業。 2.E801010室內裝潢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 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3.地點: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4.工本費:免付費。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專人送達: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萬4,000元整。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五)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六) 其他: 1.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標。 3.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七)未保留增購之權利。 (八)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檢舉電話:23887110、23887115、23887116。地址:台北市延平南路96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行政組。電話23257215。傳真:23256820。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廖文傑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機關代碼
3.79.13.2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廖文傑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傳真號碼
(02)2325682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5 09:00
開標時間
108/05/15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局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30天內交貨並完成組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為: 1.E801060室內裝修業。 2.E801010室內裝潢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 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3.地點: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4.工本費:免付費。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專人送達: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萬4,000元整。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五)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六) 其他: 1.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標。 3.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七)未保留增購之權利。 (八)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檢舉電話:23887110、23887115、23887116。地址:台北市延平南路96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行政組。電話23257215。傳真:23256820。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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