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2065-3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委託管理湖元社區居住家園(第3次議定)

💰 預算金額: NT$ 1431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4/06/20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常規條款
未載明 / 免收
以招標公告為準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311,818
原始預算
$ 14,311,81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7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 110206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內湖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00968297
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其他:廠商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山北路五段841號4樓之2
其他:廠商電話 (02) 28323020
其他:決標金額 14,311,818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6/20 - 117/06/30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湖元社區居住家園(第3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311,818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4,311,818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06/20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6/26
其他:契約編號 1102065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總決標金額 14,311,818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項次7、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貳點。 2. 本府114年4月29日府社綜字第1143067931號公告之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3. 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587號函。 (二)變更事項: 1. 114年起社工督導薪資起薪調整為4萬5,566元,社工人員薪資起薪調整為3萬8,898元。 2. 評鑑績效為甲等,故自114年7月1日起續約3年至117年6月30日。 3. 實施計畫第8點第5款變更為「廠商得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向服務對象收費,收取費用額度依房型、中低收及低收身分為標準,單人房每人每月新臺幣3,500元,雙人房及以上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中低收身份以80%、低收入戶以60%之標準進行收費。相關收費標準廠商應送本局核定後始得提供服務,原投標文件之服務建議書列有金額者亦同。惟本案已提供委託管理經費,故廠商向服務對象之收費須全數繳回本市市庫,每年度收費總額應於每年12月5日前繳回,如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繳回;如遇契約終止或解除,應於契約終止或截止當月10日前繳回。服務對象不得申請與本服務同性質之補助。」 4. 實施計畫第8點第6款第1目變更為:「廠商應籌組專業服務團隊提供服務,成員應包括兼職社工督導1人(兼職社工督導核銷以0.5名社工督導計)、社會工作人員1人及專任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至多3人。」 5. 實施計畫第8點第6款第2目變更為:「依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規定,每位兼職社工督導或社會工作人員服務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五人;每位教保員之居住單位最多以二個為限。如前揭辦法有最新規定者,從其規定。」 6. 實施計畫第9點第1款第1目之2(1)變更為:「應聘用兼職社工督導1人、社會工作人員1人及專任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至多3人。」 (三)本次變更加帳總額為新臺幣1,431萬1,818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1. 後續擴充總額為1,264萬8,330元,包含人事費830萬6,130元(114年7-12月137萬3,664元+115年276萬3,360元+116年277萬9,404元+117年1-6月138萬9,702元)+一般事務費185萬5,800元+夜間值勤津貼100萬4,400元+方案之執行或服務費19萬2,000元+活動費9萬元+修繕費30萬元+ 大樓分攤費30萬元+管理費60萬元。 2. 另依114年起社工起薪調整,及續依前次變更新增項目大樓分攤費(含舊宗社宅管理費),尚須加帳103萬4,856元及62萬8,632元。 3. 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以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計算人事費,如下: (1) 114年1-6月:12萬3,258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人事費以3萬4,549元計之:(3萬4,549元-原編列2萬7,404元)*6個月=4萬2,870元。 乙、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人事費以6萬9,543元計之:(6萬9,543元-原編列5萬6,145元)*1人*6個月=8萬388元。 (2) 114年7-12月:153萬6,288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45,566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098元*0.5人*6個月= 20萬7,294元。 乙、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38,898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年資加給7,000元,共51,898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543元*1人*6個月=41萬7,258元。 丙、 教保員核予3人:估算式5萬652元*3人*6個月=91萬1,736元。 (3) 115年:307萬2,576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45,566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098元*0.5人*12個月= 41萬4,588元。 乙、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38,898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年資加給7,000元,共51,898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543元*1人*12個月=83萬4,516元。 丙、 教保員核予3人:估算式5萬652元*3人*12個月=182萬3,472元。 (4) 116年:307萬2,576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45,566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098元*0.5人*12個月= 41萬4,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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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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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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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
110206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內湖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00968297
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其他:廠商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山北路五段841號4樓之2
其他:廠商電話
(02) 28323020
其他:決標金額
14,311,818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6/20 - 117/06/30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湖元社區居住家園(第3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311,818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4,311,818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06/20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6/26
其他:契約編號
1102065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總決標金額
14,311,818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項次7、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貳點。 2. 本府114年4月29日府社綜字第1143067931號公告之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3. 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587號函。 (二)變更事項: 1. 114年起社工督導薪資起薪調整為4萬5,566元,社工人員薪資起薪調整為3萬8,898元。 2. 評鑑績效為甲等,故自114年7月1日起續約3年至117年6月30日。 3. 實施計畫第8點第5款變更為「廠商得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向服務對象收費,收取費用額度依房型、中低收及低收身分為標準,單人房每人每月新臺幣3,500元,雙人房及以上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中低收身份以80%、低收入戶以60%之標準進行收費。相關收費標準廠商應送本局核定後始得提供服務,原投標文件之服務建議書列有金額者亦同。惟本案已提供委託管理經費,故廠商向服務對象之收費須全數繳回本市市庫,每年度收費總額應於每年12月5日前繳回,如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繳回;如遇契約終止或解除,應於契約終止或截止當月10日前繳回。服務對象不得申請與本服務同性質之補助。」 4. 實施計畫第8點第6款第1目變更為:「廠商應籌組專業服務團隊提供服務,成員應包括兼職社工督導1人(兼職社工督導核銷以0.5名社工督導計)、社會工作人員1人及專任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至多3人。」 5. 實施計畫第8點第6款第2目變更為:「依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規定,每位兼職社工督導或社會工作人員服務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五人;每位教保員之居住單位最多以二個為限。如前揭辦法有最新規定者,從其規定。」 6. 實施計畫第9點第1款第1目之2(1)變更為:「應聘用兼職社工督導1人、社會工作人員1人及專任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至多3人。」 (三)本次變更加帳總額為新臺幣1,431萬1,818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1. 後續擴充總額為1,264萬8,330元,包含人事費830萬6,130元(114年7-12月137萬3,664元+115年276萬3,360元+116年277萬9,404元+117年1-6月138萬9,702元)+一般事務費185萬5,800元+夜間值勤津貼100萬4,400元+方案之執行或服務費19萬2,000元+活動費9萬元+修繕費30萬元+ 大樓分攤費30萬元+管理費60萬元。 2. 另依114年起社工起薪調整,及續依前次變更新增項目大樓分攤費(含舊宗社宅管理費),尚須加帳103萬4,856元及62萬8,632元。 3. 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以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計算人事費,如下: (1) 114年1-6月:12萬3,258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人事費以3萬4,549元計之:(3萬4,549元-原編列2萬7,404元)*6個月=4萬2,870元。 乙、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人事費以6萬9,543元計之:(6萬9,543元-原編列5萬6,145元)*1人*6個月=8萬388元。 (2) 114年7-12月:153萬6,288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45,566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098元*0.5人*6個月= 20萬7,294元。 乙、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38,898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年資加給7,000元,共51,898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543元*1人*6個月=41萬7,258元。 丙、 教保員核予3人:估算式5萬652元*3人*6個月=91萬1,736元。 (3) 115年:307萬2,576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45,566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098元*0.5人*12個月= 41萬4,588元。 乙、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38,898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年資加給7,000元,共51,898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543元*1人*12個月=83萬4,516元。 丙、 教保員核予3人:估算式5萬652元*3人*12個月=182萬3,472元。 (4) 116年:307萬2,576元 甲、 社工督導核予0.5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起薪45,566元+碩士學歷加給2,000元+執照加給4,000元*134%計之;估算式:6萬9,098元*0.5人*12個月= 41萬4,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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