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92006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內湖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08628053 |
| 廠商名稱 |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建國南路1段321號3樓 |
| 廠商電話 | (02) 27062686 |
| 決標金額 | 4,865,594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2/07/01 - 114/06/30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587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5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44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委託經營管理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瑞光工坊(第3次議定)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4,865,594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865,594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2/05/29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2/06/14 |
| 契約編號 | 1092006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4,865,594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附加說明 | 1. 變更依據: (1)契約第十五條規定、實施計畫第壹拾參點規定。 (2)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 (3)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項次7。 (4)衛生福利部訂定「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辦理。 (5)本府111年12月12日府社綜字第1113185643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 變更事項: (1)評鑑績效為甲等,故112年7月1日起續約2年至114年6月30日。 (2)實施計畫第壹拾壹點履約管理第八項廠商權利義務增列:「 (十三)社工人員考核標準應報本局備查並向社工人員公開,考核標準修正時亦同;報本局備查時應併附社工人員公開考核標準之佐證資料(例如:機構人事規定、相關公告或記錄等)。」 (3)實施計畫第壹拾壹點履約管理第十六項修正為「配合本府政策,本委託場所內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另倘有供應膳食豬肉,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之生鮮食材。」 3. 本次變更部分加帳新臺幣486萬5,594元【人事費共375萬6,882元+一般事務費60萬8,712元+固定設施設備更新修繕費20萬元+大樓公共分攤費20萬元+方案活動費10萬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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