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90911S0142a110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信義區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01033182 |
| 廠商名稱 | 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山北路1段2號6樓606室 |
| 廠商電話 | (02) 27599176 |
| 決標金額 | 1,085,504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2/01/01 - 112/03/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364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26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4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委託管理臺北市松德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第3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085,504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085,504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1/12/05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1/12/26 |
| 契約編號 | 1090911S0142a110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085,504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附加說明 | 1.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2)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 (3)契約第15條。 (4)實施計畫第5點。 2.變更事項:自112年1月1日起依原契約條件擴充服務3個月至112年3月31日止;惟如機關廣慈「信義婦女中心」場地提前開辦時,則本案得辦理終止契約,並於終止契約前30日以書面告知。另廠商應於本次契約變更後10日內,依實施計畫第壹拾壹點第一項規定提交112年度第1季工作計畫書(含年度業務計畫、預算分配、工作人員名冊等)報請機關同意。 3.本次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 108萬5,504元。 (1)人事費:至多69萬7,794元,計算方式如下: Ⅰ主任1人:18萬8,487元〔376薪點(起薪328薪點+一般風險加給8薪點+學歷證照加給16薪點+年資24薪點)*124.7元*134%=62,829元),62,829元*1人*3個月=18萬8,487元。 Ⅱ社工人員2人:34萬4,886元〔344薪點(起薪280薪點+一般風險加給8薪點+執照32薪點+年資24薪點)*124.7元*134%=57,481元),57,481元*2人*3個月=34萬4,886元。 Ⅲ社工人員1人:16萬4,421元〔328薪點(起薪280薪點+一般風險加給8薪點+學歷證照加給16薪點+年資24薪點)*124.7元*134%=54,807元),54,807元*1人*3個月=16萬4,421元。 Ⅳ人事費用由廠商於額度內自行統籌分配,核銷時依社工人員實際資格條件核算薪資。 (2)方案服務費:17萬5,000元。 (3)一般事務費:7萬3,560元【〔50坪*300元+(106坪-50坪)*170元〕*3個月】。 (4)大樓分攤費:1萬2,500元。 (5)固定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7萬5,000元,機關依實際需求及年度預算審核後覈實支付。 (6)管理費:5萬1,650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