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82012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萬華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3項規定辦理。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31635458 |
| 廠商名稱 | 社團法人新北市春陽關懷協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其他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後港一路130巷25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2) 22083167 |
| 決標金額 | 2,664,92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2/01/01 - 112/06/30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委託辦理居家托育人員登記、管理及輔導服務(萬華區第3次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社團法人新北市春陽關懷協會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664,92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664,92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1/12/1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1/12/27 |
| 契約編號 | 108201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664,92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附加說明 | 1.變更依據: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3項規定辦理。 2.變更事項:依原契約固定費用單價計,自112年1月1日起採購6個月之服務至112年6月30日止。其中除實施計畫第柒、三點規定之相關服務量除下列(二)、(三)、(五)、(八)款外,餘依原契約條件辦理:(二)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之訪視次數完成率至少達45%。(三)訪視領取托育相關補助,但未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者訪視完成率至少達45%。(五)辦理已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證書之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其中基本救命術課程至少達40%托育人員每年4小時受訓需求。(八)辦理協力圈及宣導活動至少7場次。餘依原契約條件辦理。 3.本次變更加帳金額:共計新臺幣266萬4,920元,計算如下: (1) 人事費:193萬8,420元(專職督導員52,135元*1人*6月%2B訪視輔導員46,787元*5人*6月%2B一般性專業人員37,000元*1人*6月)。 (2) 一般事務費(含管理費):9萬元。 (3) 方案服務費:15萬元。 (4) 托育人員場地責任保險費:10萬5,000元。 (5) 托育人員體檢費:4萬7,500元。 (6) 場地使用(補貼)費:24萬元。 (7) 準公共化托育人員傷害保險費:9萬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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