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智閔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143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6.11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廠商履約經機關考評優良,得辦理後續擴充,其擴充採購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萬元,付款以實際施作數量為準,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26,847,707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8/04 11:00 |
| 開標時間 | 111/08/04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萬(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執行至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或111年11月30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即契約完成。各次「施工通報單」竣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規定之日期。(餘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 13點第 3項第 2款第 1目。 |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視為不合格標。 |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
| 其他 |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48巷30號;承辦人員:張小姐;電話02-27215078轉33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 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限:111年12月2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04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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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