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本契約屆滿,新一年度契約尚未簽約前或簽約家數尚不足以應付送驗數量時,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通知廠商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延長契約,期限最長不逾6個月,擴充金額合計為23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郵領請附回郵一百元,電子領標詳本案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工務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1.本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為分派最後期限,各廠商須於107年1月5日前完成所有契約約定工作,或各該項目全部得標廠商之合計,已達該項預估總價為止,2者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大地工程科、環境工程科、水土保持科等相關業別。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3.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4.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顧問服務業,IA工業檢驗業,IZ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ZZ其他未分類業等相關行業。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實驗室須為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實驗室,欲承攬試驗項目資格至少須含括契約第2條第1款第2目之規定,且應附TAF認證證書,認證證書與續頁分開使用無效。
(三)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訂於106年3月6日上午10時整開標。
履約保證金額度
.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每家廠商按得標項目分項繳納,「瀝青混合料瀝青含量及篩分析試驗」2萬元,「瀝青混合料瀝青黏度試驗」2萬元,「瀝青混合料瀝青試體厚度及容積比重試驗」500元。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2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2.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