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郵領請附回郵一百元,電子領標詳本案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1202公管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案工作計畫書之工作期程{1.工作計畫書:工作期程: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將本案工作計畫書以正式公文函請機關審查,工作計畫書須依據機關所提審查所提意見修正完畢,始完成本階段工作。2. 各期「常用基本單價」查價成果:工作期程:於106年3月31日及9月15日前(本局有權於規定查價次數內以書面通知調整查價時間)提供「常用基本單價」查價成果清冊,共計2期。每期查價成果依據機關審查所提意見修正完畢,並交付應交付項目經本局書面同意後,始完成該期工作。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本案投標廠商僅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水利或水保或環工。
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水利或水保或環工。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營建產業、工程相關之工作內容。(請敘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辦理營建資材專案調查統計評析業務,並檢附相關契約書影本等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時間,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訂於106年1月25日上午10時整開標審查資格文件,對於審查合格之廠商,辦理評審作業,擇最符合需要之序位依序進行議價。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2.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