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06015 已決標公告

106年河濱公園高灘地積土清除及關渡碼頭周邊河道疏浚等2項工程委託監造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任泰水利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58,684
原始預算
$ 2,666,560
底價金額
$ 2,458,68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與評選優勝廠商議價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9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工程標竣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並付清服務費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98.11.19版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土木或水利工程科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科別土木或水利工程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標的名稱及預算金額說明 本案2項委託監造工作採合併招標,於決標後分別訂約,各項名稱及預算金額如下: (一)106年河濱公園高灘地積土清除工程(第1標)委託監造工作;預算預算以建造費用百分比2.93%計算(866,560÷29,520,000≒2.93%), (二)106年度淡水河右岸關渡碼頭周邊河道疏浚工程委託監造工作;預算預算以建造費用百分比2.77%計算(1,800,000÷65,000,000≒2.77%)。 廠商請以建造費用百分比報價;並計算至小數第2位,超過之位數不予計入。
設計科承辦人 工務科 郭乙鋒 電話(02)27208889轉8198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領標期限 106/4/5—106/4/18/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6年4月1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6年4月17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本處將另行通知符合參選資格之廠商公開評選之時間地點。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9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工程標竣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並付清服務費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98.11.19版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土木或水利工程科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科別土木或水利工程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標的名稱及預算金額說明
本案2項委託監造工作採合併招標,於決標後分別訂約,各項名稱及預算金額如下: (一)106年河濱公園高灘地積土清除工程(第1標)委託監造工作;預算預算以建造費用百分比2.93%計算(866,560÷29,520,000≒2.93%), (二)106年度淡水河右岸關渡碼頭周邊河道疏浚工程委託監造工作;預算預算以建造費用百分比2.77%計算(1,800,000÷65,000,000≒2.77%)。 廠商請以建造費用百分比報價;並計算至小數第2位,超過之位數不予計入。
設計科承辦人
工務科 郭乙鋒 電話(02)27208889轉8198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領標期限
106/4/5—106/4/18/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6年4月1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6年4月17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本處將另行通知符合參選資格之廠商公開評選之時間地點。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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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9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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