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9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電腦設備維護及耗材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精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9,140
原始預算
$ 1,201,181
底價金額
$ 1,200,000
決標折數
9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共計2次,每次期限為1年,每年預估155萬,兩年合計上限金額為310萬元整。另本案契約屆滿如未續約及重行招標訂定新年度契約時,得以書面通知延長契約期間至新約訂定為止,惟以3個月為限,承商不得拒絕,按原契約規範及價金條件計價,上限金額為30萬元整,故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3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3/31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且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且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投標廠商須具備類似本案維護報修系統,提供設備維護即時報修及維修進度查詢等功能(投標時提供相關網站畫面資料以供佐證,或出具得標後可提供設備維護即時報修及維修進度查詢等功能之維護報修系統之履約說明文件)。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具有資訊系統設備維護作業經驗(含駐外單位10個以上),應檢附業主核發之驗收證明書或相關可佐證文件之影印本。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投標廠商之正式員工中具有Windows Server、SQL Server及網路相關證照及曾經承攬過伺服器虛擬機故障排除能力證明(Vmware架構),應檢附相關認證證明文件以及勞健保資料或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任本案之維護工程師需在公司任職6個月以上。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資訊室 吳明翰 電話(02)27208889轉2663
公告底價金額 新臺幣1,200,000元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其訂約方式為總包價法(電腦設備維護作業)及單價計算法(電腦耗材採購),惟單價計算部份依實作數量計價、單價訂約,核付上限金額為新台幣120萬1,181元。招標文件之電腦耗材採購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詳招標文件。 (三)本採購案之電腦耗材採購作業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期間及履約期限規定,詳本案電腦耗材補充說明書。
領標期限 111/3/24—111/3/30/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年3月25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年3月28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共計2次,每次期限為1年,每年預估155萬,兩年合計上限金額為310萬元整。另本案契約屆滿如未續約及重行招標訂定新年度契約時,得以書面通知延長契約期間至新約訂定為止,惟以3個月為限,承商不得拒絕,按原契約規範及價金條件計價,上限金額為30萬元整,故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3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3/31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且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且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投標廠商須具備類似本案維護報修系統,提供設備維護即時報修及維修進度查詢等功能(投標時提供相關網站畫面資料以供佐證,或出具得標後可提供設備維護即時報修及維修進度查詢等功能之維護報修系統之履約說明文件)。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具有資訊系統設備維護作業經驗(含駐外單位10個以上),應檢附業主核發之驗收證明書或相關可佐證文件之影印本。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投標廠商之正式員工中具有Windows Server、SQL Server及網路相關證照及曾經承攬過伺服器虛擬機故障排除能力證明(Vmware架構),應檢附相關認證證明文件以及勞健保資料或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任本案之維護工程師需在公司任職6個月以上。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資訊室 吳明翰 電話(02)27208889轉2663
公告底價金額
新臺幣1,200,000元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其訂約方式為總包價法(電腦設備維護作業)及單價計算法(電腦耗材採購),惟單價計算部份依實作數量計價、單價訂約,核付上限金額為新台幣120萬1,181元。招標文件之電腦耗材採購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詳招標文件。 (三)本採購案之電腦耗材採購作業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期間及履約期限規定,詳本案電腦耗材補充說明書。
領標期限
111/3/24—111/3/30/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年3月25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年3月28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30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92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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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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