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4/03/1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威泓(維護工程科)、李樹德(工務科) |
| 聯絡電話 | (02)25973183#760、201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9686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9,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機關因執行需求,於本工程屆施工期限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時,得辦理後續擴充,惟期限以不超過115年3月31日,工程總增購金額以不超過390萬元為原則。 2.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核算付款,項目一式(不含單價分析表)部分依後擴金額與原契約上限金額比例調整,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3/15 |
| 原公告日 | 113/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3/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3/21 09:30 |
| 開標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95萬元(押標金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以112年11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33224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詳附加說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符合以下資格任一項:(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修正公告,說明如下 *** (一) 本次招標之修正前後對照表,所載詳細價目表項次壹.一.1.1「標單詳細表」其數量誤植.應為750.00,爰請投標時以招標文件之詳細價目表檔案填寫。 (二) 本次招標無異動文件。 (三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及47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13年6月20日。 |
|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
|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 |
| 其他:公告固定費用 | :新臺幣3,900萬元整。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 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五、後續擴充:(詳契約第七條)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機關因執行需求,於本工程屆施工期限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時,得辦理後續擴充,惟期限以不超過115年3月31日,總增購金額以不超過3,900,000元為原則。 (2)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核算付款,項目一式(不含單價分析表)部分依後擴金額與原契約上限金額比例調整,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 六、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七、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維護科)TEL:02- 25973183分機760, FAX:02- 2596-8672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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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