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筠捷 (內湖廠)、藍玉如(工務科) |
| 聯絡電話 | (02)87919494#151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879197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4,28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增購金額以200,000元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9/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0/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10/03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萬元(押標金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招標規定簽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需求說明書之三、(二)、7、工作期程。(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所有業類,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須知第13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13點 |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 |
| 公告底價 | 新臺幣428萬元整。 |
| 其他 |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決標方式:本案採最低標;總價決標。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9 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9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12月5日。 六、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履約期限: (1)廠商需於決標日次日起8日曆天內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份數由機關指定,以修正1次為限),並送機關核可。 (2)廠商需於簽約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相關保險文件。 (3)依機關核定之工作計畫書進行本案內容施作,並於機關通知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施作並提送成果報告書。 (4)於成果報告書審查通過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送成果報告書之定稿版(份數由機關指定),並由機關辦理相關驗收事宜。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內湖廠)TEL: 87919494#151、FAX: 87919746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10/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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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